荷兰旧胶印机进口流程|荷兰旧胶印机进口手续,二手胶印机进口前要做装运前检验检疫才可以发到国内港口申报。
目前我国在世界各地设立了9个有我国检验检疫总局授权许可开展旧机电检验的海外公司,它们分别在:中国香港,日本,荷兰,美国,加拿大,不来梅,马赛,伦敦,西班牙。
装运前预检验的内容包括:
(一)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与国家审批项目相符。按照现行的入境验证规定验证有关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口质量许可管理以及其他规定的要求。
(二)核查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日期、新旧状况、价格等货物的实体状况是否与合同或者协议相符。
(三)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项目检验:
1.检查货物外表安全标识和警告标记;
2.检查货物在静止状态下防护装置安全性,电器部件和机械部件的安全性;
3.检查货物在运行状态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4.检验货物的卫生、环境保护等项目。
3)旧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按HS编码先确认所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属于自动许可证管理范围,有些旧设备不需要办理此证也可以进口的。在确定需要办理此证后再向市机电办提交有关材料(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还需提供申请人的委托授权书,交机电办审核、盖章)在市机电办初审通过后,由省机电办审核后下发许可证。二手胶印机进口报关流程
自动进口许可证需要延期或者变更均应在有效期内办理,并在原发证机构重新办理。
自动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为6个月。实行“非一批一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需要延期或者变更,核减原证已报关数量后,按剩余数量发放新证。
4) 口旧机电产品到货检验:自2003年8月1日起,进口旧机电产品运抵口岸后,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持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直属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正本)或者《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和《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证书》(正本)以及其他必要单证办理进口报检手续。旧机电产品进口前需取得外经贸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的,报检时应当同时提供允许进口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