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代购杂货操作要求:
1、 货物清单需在货物到港前2-3天给到我司,如货物到港后还没有提供清单,需收取0.5元/KG/天的仓租;
2、 直飞深圳的货物必须在空运提单上盖“快件中心货物”的章,货到机场后即可直接到快件监管中心进行清关,否则会造成清关延迟;
3、 直飞深圳不可在中国境内中转航班,可以选择在闽台或韩国经停转机的。
4、 直飞深圳单份提单不可大于1500kg,如**过可分批或分提单发货。
5、 客户需先发清单给我司客服专员审核清单,没有问题后即可发货;
6、 每票货物平均重量都需在3kg以内,单箱不**过5kg,如一箱货物只有一个产品且**重,如婴儿车,安全座椅,空气清新机等,不受重量限制;
7、 清单内需有单箱的明细表,格式为“品名+品牌+数量”,如 “衬衫NAUTICA*1,儿童雨鞋ADIDAS*2,板鞋UGG*5”;品牌必须为英文大写,箱内所有货物都必须提供品牌;
8、 货物品名不能为保健品、化妆品、衣服,需准确的名称,如维生素,鱼肝油,手霜,面霜,精华液,男士外套,女士拖鞋,女士皮鞋等;
9、 保健类产品和化妆类产品总量整票货物不能**过20%,电子产品不能**出10箱,同一收件人地址不能**过3箱;coach品牌产品不能**过10%,且每箱货物coach的产品数量较多只能有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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